自驾游途中发生车祸 责任谁担?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随着私家车保有量与日俱增,自驾游已成为百姓出游的重要方式。然而,在自驾游途中一旦发生事故,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本报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河北彬礼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
才斌律师说,常见的自驾游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驴友自备机动车自驾出游;第二种则是搭乘其他驴友的车辆随同出游。
关于第一种情况,责任很好区分,即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按照普通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要求,并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论处理即可。
但处理第二种情况时,牵涉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搭乘车辆的驴友分为付费搭车和免费搭车两种。
如果搭车人给了驾驶人一定的乘车费用,那么他们之间就构成一种合同关系,一旦发生事故,除因旅客自身原因外,无论车主有无过错,均应该承担责任。值得一提的是,有时车主会与搭车人有类似“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责任”的文字约定,但根据《合同法》,此类约定是无效的,即使有了这样的约定,那么一旦出了事故,对搭车人造成了人身伤害,车主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另外,驴友在免费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民法通则》有专门规定:驾驶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无论当事人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驾驶人即使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责任。因为他侵犯了搭车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事故除外。(于季男 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