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了近一周(7月12日—18日)各督察组检查情况。通报中指出我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及名单外“散乱污”企业问题突出,有41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存在涉气“散乱污”问题企业26家,其中8家企业均无环保手续,未列入当地“散乱污”清单内,没有安装VOCs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
对丰南区、玉田县、遵化市的约谈
一、涉VOCs治理问题
41家涉VOCs治理问题涉及丰南区4家:为唐山市丰南区中利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唐山市唐丰工业防护制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区宏通陶瓷配件厂、唐山鑫惠丰重工冶锻有限公司;
玉田县3家:为玉田县诚诚活化胶粉有限公司、玉田县万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玉田县昕桥加油站;
遵化市6家:为遵化市蕴隆加油站、遵化市远洋加油站、唐山华丽联合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唐山长利食品有限公司、遵化市千百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遵化市易兴汽车修理部;
二、名单外“散乱污”问题
8家名单外“散乱污”涉及丰南区2家:为唐山腾威机械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西杨庄李久成轮胎厂;
玉田县3家:为玉田县窝洛沽镇星泽机械厂、玉田县鸦鸿桥镇草桥头村塑料造粒厂、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鸦鸿桥镇玉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遵化市3家:为遵化市稷丰矿山机械厂、赵贺福机械加工厂、遵化市新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截止2017年7月17日,唐山市共上报4212家“散乱污”企业,其中玉田431家、丰润516家、古冶151家、遵化268家、芦台68家、曹妃甸217家、开平245家、迁西162家、乐亭73家、路北40家、高新13家、滦南447家、迁安762家、丰南204家、汉沽12家、滦县566家、路南23家、海港14家。
对丰润区、开平区、滦县、乐亭县的通报
7月20日,环境保护部通报中指出我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突出。7月12日—18日,环保部督查组交办我市VOCs治理问题企业41家。分别是:
丰润区6家:唐山市丰润区祥泰塑料有限公司、河北昌红实业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佰思克环保设备厂、唐山三艺印务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京瑞钢结构加工厂、唐山大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开平区2家:钱营镇崔淑艳板材加工厂、唐山市仝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滦县12家:中海油销售唐山有限公司滦县城北加油站,路安达加油站、滦县林跃加油站、唐山冀东专用车有限公司、滦县洪程加油站、滦县庞大一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滦县强盛野马4S店、滦县五菱4S店,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加油站、滦县福通加油站、滦县志双汽车专项修理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七十九加油站;
乐亭8家:乐亭县安达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唐山乐亭宏大加油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北唐山乐亭汇达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河北唐山销售分公司第一百一十四加油站、唐山宝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中石化唐山乐亭疏港路加油站、乐亭六和馨美滋食品有限公司、乐亭县马头营安江加油站;以及丰南区4家、玉田县3家、遵化市6家。
环保部要求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挥发性有机物(VOCs)直排、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然突出的地方、将严肃追责问责。唐山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要求
对涉VOCs排放企业,各县(市)区严格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唐山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整治,关停取缔涉VOCs排放违法“散乱污”企业。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查找不足,把握时间节点和进度,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调度辖区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层层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要针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承诺汇总清单》信息,掌握实时整治进度并建立台账,并在当地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月17日,各县(市)区已签订《“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承诺书》后,今后若再发现新“散乱污”企业、“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未达到时限完成要求、虚报整治完成的,将按照“一问责八清理”等有关要求直接报送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