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外环高速交警大队在对一辆下高速的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经检测,其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当天21时30分许,西外环高速交警大队民警根据相关部署,在长深高速唐山西收费站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逐一例行检查。其间,民警示意一辆小型轿车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便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21.3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其带至检查站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1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面对这样的结果,该驾驶人称其晚饭时确实喝了两瓶啤酒。在民警的追问中,其又称喝了3瓶啤酒,还喝了些白酒。酒后,他从玉田上高速来唐山。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西外环高速交警大队提示,酒驾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饮酒后,人体受酒精影响,会出现反应迟钝等情况,对行车安全造成极大影响,尤其高速公路上车辆较多、车速较快,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杜绝酒驾,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