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酷暑难耐。一封来信让路南区文北司法所负责人安福亮精神为之一振:他帮教过的问题青年小伟(化名),今年大学毕业了,给他报了喜讯。放下来信,安福亮想起了往事——
小伟曾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案发前系唐山市某中学在校生。
2012年1月,小伟被司法部门转至其户籍所在地——文北街道办事处,进行社区矫正,他也成为该街道首位未成年矫正人员。为帮助这位问题少年尽早矫正,路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与文北司法所结合,制定专门方案,决定由安福亮全程跟进,确保小伟的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小伟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初次见面,小伟很逆反,望着窗外一言不发。安福亮改变传统教育方式,重点对小伟采取心理安慰,与他聊家常、谈生活,帮他放下戒备心理,消除思想障碍。
在与小伟谈心过程中,安福亮了解到小伟依然向往学校生活,并有参加高考的意愿。安福亮抓住孩子想要继续读书的心理,激发他求知的渴望。承诺替他保守秘密,寻找适合他就读的学校,让他放下心理包袱,并鼓励他要勇敢面对今后的生活,只要加倍努力学习,就一定能够创造美好未来。在做通了小伟家长的工作后,安福亮东奔西走为小伟联系借读的学校,终于让小伟坐进安静的教室读书。
在临近高考的3个月里,安福亮将小伟每月的公益劳动暂停,延迟到考试结束后再集中补齐。在全社会共同的爱心支持下,小伟克服障碍,努力拼搏,终于在2013年成功考取了大学临床医学系。开心之余,小伟给市司法局领导寄来感谢信,他写到:"从司法局领导和安所长身上,我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法律的公正。我一定努力学习,毕业后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主要对象为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犯罪人员。秉承"用真诚打动人,用服务感化人,用信念塑造人”的矫正理念,安福亮在本职岗位上注重更新工作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因人而宜,有的放矢,逐步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分类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他利用担任路南区铁路二小法治副校长的机会,开展了法律知识进课堂活动,几年来先后举行讲座10余次,受益学生3000人次。在此基础上,他在铁路二小成立了唐山市首家校园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们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从事司法工作多年,安福亮在提升效率、提高质量的同时,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出一条可借鉴的新路。他先后获得"全市金牌调解员”"路南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路南区优秀校外辅导员”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