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区教育局关于招聘2017年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的通告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丰南区就业部门统一部署,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教育系统招聘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见习单位和岗位 教育系统就业见习单位是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就业见习岗位共200个,其中语文61、数学30个、英语25个、物理4个、化学3个、政治3、地理6个、历史2个、生物6个、音乐4个、体育13个,美4个,幼教39个。 二、就业见习对象 1、具有丰南区户籍离校未就业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两试合格证明)。已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按照上级政策不纳入招聘范围。 2、具有河北省内户籍离校未就业的2016、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教师资格证(或两试合格证明),且未参加过就业见习人员。 三、就业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11个月,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7月31日。 四、就业见习待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不低于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同时为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就业见习期满后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就业见习生参加我区公开招聘教师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具备就业见习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条件,小学语、数岗位不限专业,其他专业要求专业对口。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 (1)2017年8月10日-8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丰南区青年路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 (2)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每天上午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丰南区教育局老院招生办(友谊大街3号)。 咨询电话:8196025、8196021 (3)报名方式 采取分学校职位定向报名,报名人员填报1个学校就业见习岗位意向,并注明是否服从安置。 (4)面试和资格审查 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主要考察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语言表达、仪表、专业能力等基本素质。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两试合格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号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本人户头的唐山本地建设银行卡复印件两份(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唐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一份。 温馨提示:按照省厅要求,2017年7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证卡合一(《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合一)制度,不再发放纸质《就业创业证》,报名大学生须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局进行就业创业证电子信息登记,获取《就业创业证》编号,见习报名时,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编号。 2、选聘办法 在面试的基础上,根据就业见习岗位数量和报名人数,按照1:1的比例录取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各乡镇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设定的岗位数额即截止报名。 3、见习安排 见习人员确定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基层学校岗位需要,安排具体就业见习单位,见习人员于8月30日新学期开学前到岗,之后由各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生签订就业局就业见习协议。 七、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予以追究。 2、已录取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未能及时到岗参加见习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见习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有关条件要求补录。 3、就业见习人员上岗后要遵守《丰南区教师管理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否则见习单位将立即终止其见习。 八、本通告由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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