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告中华环保基金联合会诉被告迁安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正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这是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审理的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为服务唐山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期待,市中院于2016年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市中院采用了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集中审理模式。
自2016年6月1日收案以来,环资庭共受理刑事案件25件,在审判中,法官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民事案件共受理19件,审判中,法官坚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基本原则,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行政案件受理1件,审判中,法官既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又通过对合法行政行为的确认,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至此,市中院环资审判真正实现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成为全省首家也是唯一"三审合一"并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中级人民法院。这一审判模式得到了省高院及最高院的肯定,该法庭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首批15个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