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市公安交警支队西外环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机场口警务站,查获一名酒驾旅游大巴车的驾驶人。
当日16时30分,正在警务站执勤的西外环大队民警对该旅游大巴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杨某身上散发酒气,便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每100毫升血液含酒精76毫克,属饮酒后驾驶营运类机动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杨某饮酒后驾驶营运类机动车,处5000元罚款,15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市公安局"凤城平安夏日行动"启动以来,机场口警务站交警与各警种密切配合,一个月来,查处包括3起毒驾在内的交通违法行为1300余起,查扣管制刀具、危险品34件,抓获网上逃犯2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