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标准啦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8-12 00:2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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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农村、城市社区、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五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十条标准(试行)》印发

唐山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十条标准(试行)
  1.村级组织架构完整。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共青团、妇女、民兵等村级组织架构完整、配套齐全、运行有序。
  2.村“两委”班子健全。班子按期换届,鼓励交叉任职。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班子出现空缺或人员调整,村党组织书记在1个月内、其他“两委”班子成员在3个月内按相关程序配备齐全。至少储备两名后备干部。
  3.村书记素质能力较高。村书记符合“三有三带”标准,即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来希望;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领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出和谐。
  4.党员干部发挥作用。严格程序,三年内至少发展一名党员。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管理等措施,引导党员带头移风易俗、遵守村规民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行村干部目标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
  5.组织生活严肃规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经常、融入日常,“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基本制度落实到位,定期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及时、规范。
  6.村级决策民主公开。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和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一行两监督”操作规程,村级事务决策、管理、监督机制完善、运行规范、公开到位。
  7.联系服务群众经常。村干部坚持坐班值班,推行事务代办,落实党员联系户、干部包片,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活动,了解掌握、帮助解决群众所想所需所盼,群众比较满意。
  8.活动阵地满足需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施齐全,实现“七个有”:院外有醒目的标识,院内有悬挂的国旗,党员活动室有党旗、有领袖像、有学习资料、有制度上墙,村内有公开栏。村级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9.村集体经济有基础。有发展计划及推进措施,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选树至少2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并做好培养帮带工作,增强致富帮带效果。
  10.环境整洁村庄和谐。房、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完备,维护管理到位,生活垃圾处理及时,有专人负责,建立长效机制,村容村貌整洁。制定村规民约,村情稳定,社会和谐,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健康向上。


唐山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十条标准(试行)

  1.社区协调机制健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商共建解决问题。
  2.社区工作者配备到位。党组织和居委会按期换届。社区书记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其他工作者依照辖区人口数量、管理和服务任务配备到位,出现空缺的3个月内补齐。
  3.“网格化”管理规范。以户数和片区为单位合理划分网格,设置“社区党组织→网格党组织→党员责任区→党员中心户”组织网络,完善网格化工作机制,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4.“1+X”服务体系健全。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主导,群众工作站、文体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安全警务站等协调配合的“1+X”综合服务体系,开展“一站式”、“代办式”、“菜单式”服务。
  5.“三室六有一中心”齐全。老旧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300平米,新建社区不低于500平米。设立党组织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室,有党建工作展示牌、有国旗党旗、有办公设备和活动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建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能够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6.组织生活正常开展。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规范使用《党支部工作手册》。适应社区党员生活方式和特点,开展网络教育、互动交流和在线培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7.党建工作有品牌。有党员教育管理、发挥作用,展示社区党建特点的活动载体,推行“互联网+党建”和“智慧党建”,培树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品牌,做到一社区一品牌。
  8.志愿服务有特色。建立以党员为主体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落实一员多岗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引导志愿者认领服务岗位及项目,开展政策宣传、环境卫生、法律咨询、安全保卫等特色服务活动,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9.经费投入基本保障。按标准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财政有效保障社区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经费,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10.管理有序文明和谐。建立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和矛盾预防、调处机制,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社区秩序稳定,邻里团结互助,人际关系融洽。


唐山市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十条标准(试行)

  1.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适应产权关系、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跨区域发展等变化,应建尽建党组织。兼并破产改制重组分离移交等企业,同步调整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组织隶属关系。
  2.“四同步”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在深化国企改革、推进企业产权多元化、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
  3.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这一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不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代替。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内容明确、程序规范。
  4.企业领导体制健全。符合条件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兼”,设立主抓企业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5.党管干部原则得到落实。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等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动议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党组织在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方面把好关,落实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
  6.从严监督管理企业领导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的监督。
  7.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健全。企业党组织机构健全,党务工作人员配备到位,党建工作经费有保障。每个支部都有固定的活动场地、规章制度和活动时间。
  8.党内学习教育正常规范。把“两学一做”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围绕争创“四强”党组织(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和“四优”党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工作载体。
  9.党组织引领党群共建。定期研究企业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企业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工作规范。党组织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有体现企业特点、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的先进企业文化。
  10.党建工作机制完善。定期开展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结果与企业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得到落实。


唐山市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十条标准(试行)

  1.党组织设置规范。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区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根据企业实际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开展党建工作。
  2.党组织发挥作用。班子按期换届,人员配备适当,结构合理,职责清晰,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行企业决策层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懂经营、会管理、善协调,热爱党务工作和熟悉群众工作”的标准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
  3.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计划。通过发展新党员、招聘党员员工、引导“隐形”党员亮身份、督促兼职和退休党员转入组织关系等方式壮大党员队伍。党费收缴严格手续,专人负责,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并记入《党费证》和《党支部工作手册》。
  4.组织生活制度常态落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倡开拓网络活动阵地,《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及时规范。
  5.党建工作做到“五清”。从业人员和党员(含隐形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数量清;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清;出资人投资和企业经营运行情况清;党建工作保障清;群团组织建设清。
  6.阵地建设达到“六有”。党员数量较多,具备条件的党组织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设置专用或兼用党员活动室。探索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模式,有条件的自觉融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
  7.党务工作公开透明。在醒目地方设置党建(企业)公示栏,按要求对党务(厂务)工作定期公开、随时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8.企业出资人(负责人)理解支持党建工作。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支持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时间和场所。
  9.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结合实际实行党员挂牌上岗,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做贡献,有条件的企业,“七一”要对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开展“双创双争”等活动,打造适合企业实际的党建品牌。
  10.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唐山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十条标准(试行)

  1.党组织设置合理。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单独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区域相邻、就近就便”的原则,通过联合组建、行业统建、单位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实现领域全覆盖。注重提高覆盖质量,没有“边建边散”问题。
  2.党组织书记“一强两有”。把政治上强,热爱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善于服务职工群众,有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的选配到党组织书记岗位。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兼任书记。
  3.党组织把关定向。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决策,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4.“三个同步”落实。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党组织和员工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重要指标,指导推动党建工作。
  5.党建指导员工作“三有”。有基本的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进展,并向基层党委和业务主管单位汇报;年度有考核,促其责任落实。
  6.党组织活动灵活多样。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志愿服务体现专长、各具特色;业务竞赛、岗位示范、诚信建设等主题活动丰富多彩。
  7.党员管理服务符合要求。“隐形”党员亮明身份,组织关系及时接转,党费收缴及时足额,党员全部参加党的活动、发挥作用,党员得到真心关爱。
  8.负责人支持党建工作。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有感情,有政治认同,有党建经费投入,支持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时间和场所。
  9.活动场所达到“五有五上墙”。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力争达到“五有”,即有党组织标识牌、有党员活动室、有配套规章制度、有党务公开栏、有党报党刊;“五上墙”,即党旗上墙、入党誓词上墙、党员义务和权利上墙、工作制度上墙、党员承诺上墙。
  10.党建资料完整齐全。《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规范、记录完整;各种党建工作和活动记录及时、保存齐全,有据可查。

(来源:唐山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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