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遇"碰瓷" 双双被拘 近日,一男子报警称,玉田县玉滨公路鸦鸿桥镇草桥头大桥北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刮撞事故。玉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勘查。 勘查中,民警在路灯照射下见一辆挂有山东号牌的半挂大货车虽停在水泥路面上,仍清晰地看见轮胎后面留有很长的两条轮胎土印。肇事另一方的捷达牌白色小轿车停在大货车前面,只在车门处有轻微撞痕,大货车左前侧第二个起动轮胎有明显的刮撞痕迹。民警综合分析,大货车从土路上来车速很慢,而刮撞的捷达白色轿车却到了半挂车前面,判断不像正常的交通事故。 民警询问大货车驾驶人刘某时,刘某身上散出酒味,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达113.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民警对小轿车驾驶人郭某进行询问时,从郭某含糊其词的回答中料定这是一起故意碰瓷的案中案。民警通过查看附近一家商户门前的监控录像,发现小轿车在案发前停放在附近加油站北侧,是停止状态,半挂车从停车场出来行驶不久,小轿车启动快速追向半挂车,两车碰撞引发这起交通肇事案。 民警将郭某碰瓷的违法事实连同询问笔录一同抄报鸦鸿桥治安分局,郭某因寻衅滋事被治安拘留15天。刘某醉酒驾驶营运大货车涉嫌危险驾驶,被吊销驾照禁驾10年,并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