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获悉,由于我市属资源型重工业城市,高风险企业比重较大,近年来,随着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申请工伤认定案件数量也在大幅增加。为提高工伤认定调查能力,我市于2016年11月,在市本级和路南、路北、丰润、丰南、玉田5个县区,探索开展了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进行工伤认定调查试点工作。历经8个月的运行,我市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工伤认定调查试点,实现了"服务质量、调查时效性和现场调查率明显提升"这一工作目标,发现包括5个死亡案件在内的69个案件与报备信息不符,避免工伤保险基金损失2000余万元。
由于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开展工伤认定调查,之前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我市利用4个月时间反复研究、精心谋划、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方向正确。科学确定合作范围,把工伤认定程序划分为事故报备、信息采集、事故调查、作出决定等环节,为解决商业保险公司介入调查合法性问题,将原来由用人单位负责、不具行政执法属性的信息采集工作转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周密建立实施框架,制定《联合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工伤认定调查试点工作的方案》,明确了"依法依规、积极稳妥、互惠双赢"的合作原则,采取先探索后铺开的方式,确定了"选择对象、试点运行、完善提高、全面推广"四个阶段实施步骤。审慎选择合作对象,在深入考察各商业保险公司的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与太平洋人寿、人保财险2家公司进行试点合作。
与此同时,我市出台《工伤事故24小时报备制度》《申报工伤公示制度》《档案交接制度》《登统制度》等规定,形成事故报备、下达指令、进入现场、调查核实、信息反馈的完整工作链条。建立联合指挥中心和全市工伤事故微信报备平台,实现对联合调查力量的宏观调控、统一指挥,保证工伤认定调查的快速反应、及时到位,确保试点工作规范运行。
合作开展试点调查,实质上是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为确保试点工作稳妥,费用合规,我市科学测算,建立完善的登统制度,详细记录每起事故调查的时间、地点和行车里程、调查人员等情况,作为计算费用支出的依据。专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两家保险公司的费用成本进行了测算,摸清底数。
下一步,我市将于9月底在全市推开合作调查工作,对合作试点工作的效果进行全面评估,抓好正反两方面总结,通过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管理模式、合作方式等方面,不断加以调整和改进,以此巩固试点工作成果。同时,健全完善管理模式,恪守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协助的原则,做到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统一,建立全市联合调查指挥中心,统一调配全市工伤认定调查力量,实行县区交叉调查、大案要案集中调查,努力提升全市工伤认定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