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事业单位2017年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之前。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18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8月底前学校教务处和人事部门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测评(考试)环节。 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选聘考试 1.笔试 由学校组成的专家组命题,重点考查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 学校成立由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名师等组成的专家测评组进行说课测评。说课之前提前1小时由专人临时通知说课内容,说课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20分钟。说课结束后,由专家提问进行现场答辩。答辩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笔试及说课时间,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确定之后第一时间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 考核合格的录用为编制内人员,由编制、人社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唐山市开滦第一中学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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