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独生子女们的父母一点一点老去,养老成为个人、家庭和整个社会越来越重要的议题。过去,一家有几个孩子,子女可以轮流照顾老人,或者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赡养老人的义务分摊到各个子女,压力减小不少。
现在年轻人工作生活压力都很大,用于赡养老人的金钱和时间非常有限,于是有房的老人想到了“以房养老”的办法。
2014年7月1日,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保险版“以房养老”正式开闸。然而,以“房养老保”保险试点三年多来,承保却不足百人。在武汉,有调查显示,甚至有99%的子女反对父母“以房养老”。
01“以房养老”划不划算
据报道,75岁的汤先生家住南京市雨花台区,近期,他和保险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反向抵押了一套价值100多万元的房屋,每月可领取5000余元的养老保险金。这位汤先生是南京首例“以房养老”保险交易。那么,汤先生和保险公司,到底谁赚了呢?
作为保险公司来说,老人的这套房子作价100万元,公司要每月向老人支付5000多元的养老保险金,也就是每年6万元。老人的实际寿命比协议期长,那保险公司就可能还会多支付更多的养老保险金。这还不包括支付这些养老金的利息等。但如果老人实际寿命比协议期短,如果房价升值了,那保险公司可能有钱可赚。如果到时房价不景气,或者房屋出现比较严重的破损等,那可能使房屋掉价,保险公司可能要做了个赔本的买卖。
对于汤先生来说,虽然房子抵押给了保险公司,但老人可以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自己不但可以继续住在这个房屋里,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每个月有5000多元的养老金。
试想,如果汤先生把房子卖掉,虽然可以获得100万元的现钱,但如果在外租一个房子可能要数千元,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要几千元,就算按每个月5000元计算,那100万元也只能维持16年左右的时间。如果身体患有疾病,开支可能更大。也就是说,汤先生等到90岁之后,生活可能没着落了。
02大多数子女不答应
据报道,从2014年7月到今年7月底,全国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以房养老”业务,共有65户家庭90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其中无子女家庭32户,有子女家庭33户,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为71岁。
以房养老保险试点三年多来,承保却不足百人。在试点城市之一的武汉,“以房养老”试点三年,仅有3户签约,99%子女反对父母“以房养老”。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数学与统计学、社会学院曾联合组成“以房养老”模式课题研究团队,用三个月时间走访了武汉市7个城区的660位老人及其子女。数据显示,超过58%的老年人拥有完全自主房屋产权,其中十分之一的老人住房面积大于120平方米。在了解“以房养老”模式后,有35%的老人愿意尝试。项目的发起人李芷菡给他们画了张“群像”:
主要是高龄失独空巢老人选择以房养老,也适用于有子女的老人,健康状况越好,房屋价值越高,这种追求生活质量的老年人更倾向于以房养老。
不过,在调查中,李芷菡也听到了众多反对的声音,明确表示不接受“以房养老”的武汉老人占23%。相较于老年人,子女的反对意见更为强烈,高达98.67%的子女不同意父母“以房养老”。李芷菡分析:
一方面老人过世以后房产一般过继给子女,在很多人心里有伤利益之嫌;
另外一方面,子女赡养这种传统养老观念在民间根深蒂固,往往会遭到舆论的强烈批判。
这家保险公司的湖北分公司内,一位刘姓工作人员抱怨,“我们和民政局申请过很多次,希望他们像鳏寡孤独老人用这种方式改善,主要是我们公司去发函协调,还没有建立一个互动。”
民政部门则表示,“以房养老”仅仅是一种养老产品,市民在养老过程中应有多种选择。 
 
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保险业探索推出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是在保障老人居住权的同时,用房产增加现金流,改善老人生活品质。尽管这是一个小众市场,但意义重大。
03国外的“以房养老”怎么样?
虽然“以房养老”还是一个小众的产品,但有不少专家认为,我国老年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势必让养老市场衍生出多样化需求,而以房养老当属其中。根据民政部最新发布的《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可见,相对于2.2亿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当前不足百人的以房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确不值一提。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或许正意味着后续市场空间的巨大。
“以房养老”在国内是个新生的事物,但在英国早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早前英媒做的一份调查显示,超过1/3的英国人打算利用房产来筹集养老金,也有一成的退休者被迫出售房产或将较大的房子换为较小的房子来维持生计。
据《全球华语广播网》英国观察员侯颖介绍,目前在英国办理终生抵押的金融机构和协会有上百家,提供的金融品种多样灵活,各家金融机构在利率、申请人条件、还贷条件方面有所区别。总的来说,申请者的年龄下限在55到60岁之间,申请者的房屋价值要符合最低评估值,通常在7万英镑到10万英镑之间,另一种以房养老的方式是出售大房换购小房,用差价款养老。
在美国,由于美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相对来说比较完善,以房养老只是一种补充的养老方式。2009年开始,美国国会制定的住房和经济复苏法中,对于老人购买新房时申请反向的抵押贷款作出新的规定,申请者只要有能力支付房价及贷款额之间的差价还有手续费,可以获得住房的反向抵押贷款。
倘若一名72岁的老人想要卖掉位于洛杉矶价值50万美元的房子,老人将20万美元赠送给儿子,另外的20万美元的用于养老,老人搬到附近房价比较低的社区,购买一栋价值20万美金的房子,这时老人有两种选择,用自己的现金买房或者申请反向贷款。根据他的年龄、住房的价值,20万美金的房子的可以得到的反向贷款是134000美金,老人只需要缴纳66000美金的头款还有手续费,可以拥有这栋住宅,一直居住到过世,房产税会比50万美元的住房低一些,相当于降低住房成本。
“以房养老”虽然使老人保证了老有所养,但也有不利的地方,一旦订立了“以房养老”协议,就可能很难反悔,如果要反悔,可能要赔偿一定的损失。此外,“以房养老”后,可能选择别的养老方式就没有了余地。试想,老人如果把房卖掉了,有现金在手中,可以租房住,也可以选择到养老院去安度晚年。而且一旦生了大病,可以让这些钱应急。而“以房养老”则只能每月领取5000多元,又不可提前支付,一旦生了大病,就可能无钱可治,房子又不好卖,不好再抵押,生活可能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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