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坚持“业主自主、政府支持、方便办理、统筹兼顾、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的舆论引导、政策支持和积极服务职能,又要充分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
申请条件
(一)既有住宅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二)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三)既有住宅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四)单位产权的房屋须单位法人书面同意;
(五)电梯加装和使用维护方案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署加装电梯协议。 (六)符合现行风景文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定。
资金筹集
(一)加装电梯及使用维护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房屋产权人)共同承担,可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二)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经专有部分占该梯号住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四)鼓励通过团购、电梯广告收益、银行信贷等方式降低加装电梯成本;
(五)支持各类金融租赁、融资租赁企业等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方式和途径。鼓励通过政府支持、企业投资、受益业主付费,既有住宅加层改造等模式,通过PPP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六)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对于有加装电梯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和特困救助供养、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家庭依照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
(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旧城改造项目并给予政策和财政支持。
加装电梯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小区业主委员会;
以幢或单元申请加装电梯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业主,申请人可以推荐业主代表或者自主选择其他相关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申请实施流程
(一)专项设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不低于原单位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按整栋住宅楼为单位进行设计。
专项设计应包含以下两项主要内容:
1.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
2.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
(二)联合审查。
(三)施工许可。
(四)竣工验收。
(五)使用登记。
产权属于该梯号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增设的电梯及井道等建筑物或构筑物,其产权属于该梯号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申请人可以按照当地房屋登记有关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采取只登记不发证的方式办理产权登记。
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转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既有住宅在原有小区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容积率增加部分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电梯维护保养建设单位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使用安全。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
来源:河北省住建厅、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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