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伟是一名非常有经验的刑警,他有敏锐的触角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说:"干刑警这么多年,我对案件的分析自有一套逻辑,这也算是一种职业习惯吧。""2017凤城百日攻坚会战"开展后,一起发生在辖区闹市抢夺案的侦破,就体现了他的这种敏感性。
李伟所在的汉沽区公安分局位于天津和唐山的交界处,由于地域的关系,辖区人口并不多,但比较复杂。5月6日中午,一名女教师来到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下班途中在某小区附近被一名骑着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了背包,包内有钱包以及手机等物。报案时,这名女教师仍然惊吓不已,说话都有些前言不搭后语。此类涉及民生的侵财案件一直是警方打击的重点,接到报案的汉沽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迅疾展开侦破工作。
根据被抢女教师提供的嫌疑人特征——骑黑色摩托车、戴黑色头盔,男子为中等身材,李伟带领民警查看了现场附近的天网视频以及商户和居民家的监控视频。查看大量视频后,办案民警经过分析得出了该男子于当日早上8时左右由宁河方向进入汉沽管理区,中午作案后,又向宁河方向潜逃的结论。根据其潜逃路线,李伟带领民警追踪查看了大概十几公里的监控视频,最终发现他进入了天津汉沽区某小区的一个底商。
找到他的去处,李伟开始带领民警循线追踪。
该底商为一家小饭馆,当李伟带领民警来到小饭馆问起这名男子时,饭馆服务员都对他印象比较深刻。5月份的天气已经开始热了,而这名男子却戴着黑色的头盔走进来。当时,好几名服务员被逗乐了——难道他不热吗?据此,李伟与饭店工作人员攀谈了一番。最终,他们在这家小饭馆获得了一条比较重要的线索——男子是饭馆的常客,隔几天他就来这里吃饭,口音为本地口音,而且他的一条腿行动不便。行动不便还经常过来吃饭,口音也为本地,李伟断定此人是本地人。饭店工作人员说其每次来饭店吃饭都是骑一辆摩托车,李伟断定此人就是抢夺案嫌疑人无疑。
讲到此处,李伟说,有些时候案件的侦破真的凭的是经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特征与自己之前曾经抓获的一名涉嫌盗窃和抢夺的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很相似,且此人于今年4月刚刚出狱。会不会是出狱之后的崔某某又"重操旧业"呢?李伟与几名曾经侦办过崔某某案件的民警又来到崔某某户籍所在地——天津汉沽区某村了解他的详细情况。根据当地派出所民警介绍,崔某某出狱后一直居无定所,村里虽然给他提供了住所,但其并不经常在那里住。随后,民警获取了崔某某的联系电话,李伟装作卖保险业务员的口吻打过去后,电话那头正是崔某某,为了不打草惊蛇,李伟随便聊了几句就将电话挂断了。
崔某某是一名有过犯罪经历的惯犯,抢夺又是对群众安全感影响极大的侵财类案件,汉沽区公安分局领导指示务必抓住此人,还辖区群众平安的生活环境。
案件侦查至此,虽然李伟很清楚犯罪嫌疑人就是崔某某,但他不在村里住,没有工作,没有朋友,怎么才能找到他?李伟是个有经验的刑警,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在案情分析会上,他说:"我们每天都在用微信聊天,想必大家对微信聊天的特点有所了解,那就是见不到面却可以聊得特别密切。既然我们知道了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号码,不如用微信将他引诱出来,他每天无所事事,应该有大把时间聊微信。"在李伟的部署下,民警曹泉用一个微信号添加了崔某某用电话号码开通的微信。聊了几句后,曹泉认定微信那边就是崔某某。曹泉所用的微信头像为一女子,聊了几天,崔某某对微信那边的"女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非要请客吃饭。
李伟等的就是这一天,抓捕时机就快到了。
5月14日傍晚6时左右,崔某某在微信上对曹泉说,自己去了山东一趟,当晚8时左右可以到汉沽,并再次提出要请客吃饭,话说得十分肯定。曹泉赶紧向李伟汇报了这个情况,李伟一听说:"好呀,那就吃饭吧。"曹泉在微信上答应了崔某某的邀约,并商定好具体的时间和地点。
崔某某似乎有些急不可耐,想见到与他聊了多日的"女微友"。他在微信上对曹泉说,自己坐火车到了天津站,然后打车回来,让"女微友"去约定好的饭店等他。
李伟和曹泉以及几名民警提前赶到饭店,在饭店附近等了一会儿,就看见一辆出租车缓缓驶过来停下,李伟认出下车的乘客正是崔某某。没等崔某某进入饭店,李伟就带领民警将其围住,"你认识我吗?"李伟迎面走过去问道。崔某某愣了一下:"认识,你是李大队长。""那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找你吗?"李伟再问。崔某某回答得倒很干脆:"知道,我抢了那个女人的包。"崔某某一心来会"女微友",谁知道来会他的却是汉沽刑警。
经过审讯,崔某某对抢夺女教师背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侦破此案,用时不到10天。案件侦破的消息传出,汉沽管理区群众反响强烈:"光天化日下抢包,警察要是不把这人抓住,以后女人单独出门真得多加小心。这下好了,咱们汉沽的警察真能干。"李伟说:"汉沽管理区地方不大,如果不及时抓住犯罪嫌疑人,对辖区群众生活的影响会很大,这也是我们刑侦大队务必将其抓获的一个原因。案件侦破,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警方也算是给了群众一个交待。"
个人小档案
李伟,2001年从警,任汉沽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侦查员;2008年任这大队副大队长;2013年任大队长至今。
2007年被唐山市精神文明办和禁毒委评为"创建无毒乡镇、无毒社区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2012年荣立公安三等功两次;2008年、2009年、2010年被唐山市公安局评为"优秀侦查员";2011年被唐山市公安局评为"指挥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被唐山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8年、2014年被汉沽区公安分局评为"先进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