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滦县男子蔡某(滦县人,男,29岁)因不满“情人”张某提出分手,多次以公布张某裸照为要挟对张某进行敲诈勒索,终自食其果,被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9月1日,滦县公安局安各庄派出所接群众张某报警,称自2017年8月份以来,蔡某以发送其裸照进行威胁,先后3次向其索要人民币共31500元。接警后,该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蔡某与张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闹分手后,蔡某以发送张某裸照为由向张某索要3万元,张某为蔡某转账后又多次遭到蔡某的威胁、恐吓,后又分两次转帐给蔡某共计1500元。9月1日,蔡某再一次以裸照威胁,向张某索要钱财,张某无奈报警求助。9月4日,办案民警将蔡某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被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7年8月28日,据张家口市怀来县警方消息:男子王某(化名)与女子李某(化名)搞婚外恋,后来男子王某因此和妻子离了婚。让王某没想到的是,李某却想结束这段感情。
心怀不满的王某就以两人在一起的裸照威胁李某,李某随后报警。经警方调查取证,目前,王某已被当地警方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搞婚外恋,因情人想分手,再用裸照,视频等威胁,被法律处罚的案例也有不少。
比如,2012年左右,重庆市万州区一美女护士与一位美发师有了婚外情后。一段时间后,女子想分手,男子以拍裸照和视频目的,多次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后因强奸罪被判刑有期徒刑4年。
再比如:2015年4月左右,南方都市报报道,柯女士与男子吴某发生婚外情,当她提出分手时,吴某提出要20万元分手费,柯女士拒绝后吴以裸照威胁。吴某被以敲诈勒索罪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从道德上来说,无论男子还是女子,既然彼此携手走入了婚姻,就应该忠于对方,忠于婚姻。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再去搞婚外恋,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其次,即使不是婚外恋,是正常的男女交往,当对方对另一方没有了爱意,想结束这段感情时,哪一方也不应该以各种方式去威胁强迫对方再持续。
俗语说:强扭的瓜不甜,强摘的花不香。何况爱情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