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丰润区:通报3起两个专项工作典型案例。
1、丰润区王官营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李建庆违反廉洁纪律,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住房问题。
2016年4月,李建庆担任丰润区王官营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后,与该院副院长杨亚丰共同使用该院三楼4号一间16.2平方米的办公用房,同时,李建庆单独使用该院三楼5号一间16.2平方米的房间用于个人休息。2017年8月16日,经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庆党内警告处分。
2、丰润区丰润镇高各庄村原村委会主任刘建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占地补偿款问题。
2008年9月5日,丰润区开展绿化攻坚行动,丰润区高各庄原村主任刘建明共有0.65亩个人土地被占用。在此后土地面积登统、上报过程中,因该村会计将刘建明占地面积登记错误,而刘建明在明知与其实际占地面积不符情况下,仍违规领取2008至2015年度占地补偿款合计34875.5元。2017年8月16日,经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34875.5元。
3、丰润区火石营镇前刘城子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刘金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虚开发票变通村务开支;未履行招投标程序,承包工程问题。
2010年,丰润区火石营镇前刘城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金里与其他两委成员商议后,由村会计刘金和采取虚列开支的方法套取村集体资金3070元,用于弥补建大棚亏损物资;在该村一事一议工程上级拨付奖补资金后,刘金里提议将其中的29040元用于变通村集体开支;未按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发包村内垒墙工程。2017年8月16日,经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金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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