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指人民群众通过法定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对于信访的原则、范围、方式以及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等程序,《信访条例》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一个时期以来,我市也发生一些长期缠访闹访、串联聚集、围门堵路等违法上访现象,有的上访人甚至以访施压、以访谋利,严重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前不久,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统一办案标准,初步惩戒了一批在信访活动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自全市规范信访秩序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查处违法信访案件45案52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人,行政拘留32人,警告8人,训诫7人。通过开展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专项工作,及时查处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使信访秩序得到了改善,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得到了有效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