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前我市进京车辆可办理安检证
tangshan 发表于:2017-10-9 21:2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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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至10月24日,我市进入北京的车辆(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除外)可以办理安检证。
安检证为免费发放,有以下申领方式:
到派出所申领
单位申请。申请单位到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派出所申领安检证(出租车除外)。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单位申请书》《单位责任书》式样可到受理审核的公安机关领取,也可在互联网"河北公安网"网站(www.hebga.gov.cn)的"安检证办理栏"自行下载打印。
个人申请。车辆驾驶人到属地派出所出示本人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乘车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等材料,签订《个人承诺书》。
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
1.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申领安检证的,到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申领人需出示本人驾驶证(临时驾驶许可)、行驶证、车主和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
3.外国人需要出示护照、签证证件(免签入境的除外)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华侨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台湾居民需出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需出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警方提示,安检证设置了有效期限。派出所发放的安检证2日内有效;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外国人、华侨及港澳台居民发放的安检证2日内有效。客运班车安检证当次有效;旅游包车安检证当次旅游行程期限内有效。
申领安检证后,应在进京途中将证件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方。河北省所属警务站将设置"已检车辆专用通道",方便持有安检证的车辆快速通过警务站。部分"已检车辆专用通道"将安装ETC式快速通行设备,对已办理安检证的车辆号牌进行识别,并自动抬杆放行;对未持有安检证的车辆,一般情况下执勤民警将查验司乘人员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进行安全检查。
安检证在有效期内,出现丢失或破损情况的,可到任一发证单位申请补办。安检证办理咨询电话:0315-253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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