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有公积金的市民注意:公积金转移大变化!要这样办理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10-11 19:4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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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在这头,公积金却在那头怎么办?辞职离开唐山,公积金要转移太麻烦怎么办?

跟大家说个好消息唐山公积金接入全国异地转移平台啦转移公积金再也不用两地跑了!

近期,我市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通过该平台,异地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资金只需在转入地即可完成办理。截至目前,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500余名缴存职工办理了转移接续业务。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投入使用,使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达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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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异地转入唐山办理程序

职工由异地来唐山工作,新单位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入的我市分中心(管理部),按以下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份。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可以委托单位专管员集中办理,同时填写《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2份。
(二)转入地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异地转移接续申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市转入地分中心(管理部)在市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核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和《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上加盖印章,1份交由经办人,1份由分中心(管理部)留存。分中心(管理部)登录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按《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提供的内容录入系统,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跟进办结,包括转入业务操作、业务单据归档、业务办结信息反馈转出地中心等工作。
(三)转出地中心审核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
转出地中心根据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进行审核受理。审核通过的,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我市转入地分中心(管理部),由我市转入地分中心(管理部)告知单位经办人。
转出地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上传至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给我市中心,同时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或银行转账方式向我市中心账户划转资金,并在转账信息中注明《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及职工身份证号码,格式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编号#职工身份证号码。
(四)信息接收,划转资金入账,完成转入手续(3个工作日办结)
我市转入地分中心(管理部)收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根据汇款单中的姓名和证件号信息在中心业务系统进行处理,将转入资金补缴登记至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核对不一致的,向转出地中心了解情况,并通过平台反馈信息,协商办理。
完成转入操作后,登录转移接续平台,将转移接续业务办结信息反馈转出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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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唐山转出至异地办理程序

职工离职离开唐山,在转入地已建立公积金账户的,需在转入地中心发起申请。我市中心按以下程序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一)政策法规处统一接收处理各转入地中心发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1个工作日办结)
政策法规处每日登录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对全国各转入地中心发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进行确认,通过姓名和证件号信息在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查询转移职工开户分中心(管理部),并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按分中心(管理部)进行分发办理。
(二)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转出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
相关分中心(管理部)每日登录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对待办事项中全国各转入地中心发来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进行审核,通过姓名和证件号信息在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中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审核通过的,分中心(管理部)在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中进行异地转出操作,录入职工信息及转入单位收款账户等信息办理转出业务。审核未通过的,分中心(管理部)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将原因反馈转入地中心,由转入地中心告知职工。
分中心(管理部)在办理完成转出业务后,当天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反馈转入地中心。
(三)资金划转(3个工作日办结)
会计核算处在分中心(管理部)办理转出业务后,向指定的银行及账号进行付款。如发生汇款退回,分中心(管理部)将退回资金冲回职工个人账户,并通过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转入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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