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见到刘树芬,不禁令人感叹:这位身形瘦弱的纤小女子,就是传说中的"办案能手"?
事实果真如此:就是这位外表羸弱的女法官,5年来平均年结案近200件,结案数量、调撤率连年荣登路北法院"状元榜"!
38岁的刘树芬,现任路北法院果园法庭副庭长。2012年,她转入业务庭工作,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各类合同案件。类多、难杂,让她常感力不从心。于是乎,白天努力工作,晚上认真学习,并虚心求教老法官。寒来暑往,她变成了庭里的主力。
"法律不是书本上冰冷的规则,法官也不是执行规则的机器。在审判中,我更多是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发挥自己主观所能,用人性化的办法,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刘树芬的办案理念。
基于此,她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充分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情况,针对案件不同、当事人不同,运用知识和智慧,采用不同的调解手段。在办理一起历时四年、两次发回重审的合伙人纠纷案件中,当事双方对立情绪严重,不能面谈。
她阅卷后,通过五次与当事人沟通,代理人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做调解。当天,为避免当事双方冲突,她采用"背靠背"的方式。经过刘树芬4个小时口干舌燥的耐心调解,两位当事人被她的诚心与耐心所感动,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因为经常接手农民工讨薪案件,刘树芬很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为了尽快帮农民工拿到工资,她竭尽全力做被告的工作,用证据和事实让被告承认欠薪的事实;又以温情和诚心,来打动欠薪老板,让他们能一分不差地给付工钱。李某是一名农村青年,在路北某洗车场打工。今年7月,李某回老家探家后,洗车场易主,他多次拨打老板胡某电话总是无人接听。小李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胡某支付拖欠的工资。仲裁后胡某仍无下落,小李将胡某起诉。
刘树芬接案后想:如简单判决,执行起来还是麻烦事。于是她决定找到胡某进行调解,到了胡某的住址才知道,房屋出租了。了解到房主是胡某的母亲,刘淑芬就与其母对胡某好言相劝,最终胡某支付小李的1.2万元工资。刘树芬以自己的往返奔波,换来了农民兄弟满意的笑容。
谈起办案的感受,刘树芬觉得:"作为人民法官,公正与效率是永恒的目标。必须忠于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办好每起案件。"
牢记使命、心系人民,刘树芬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以"耐心"做好每一起调解案件。高尚的人格品质、踏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素质,让她充分展示了一名优秀女法官的风采。突出的业绩,让刘树芬两次荣立三等功,2014年被市委政法委授予 "唐山市金牌调解员"称号,2016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