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咨询阶梯水价的问题。为此,请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解答。
我市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居民用户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路南、路北、开平、高新、丰润区内有表计量居民用户,含物业抄表的趸售小区。按照市物价局(唐价价管字〔2015〕8号)文件规定,阶梯水价按户、按年用水量进行核算,三个阶梯分别为每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20(含)立方米(3.35元/立方米);120立方米至180(含)立方米(4.5元/立方米);180立方米以上(7.8元/立方米)。阶梯水价均含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每年7至9月增加0.1元/立方米的季节浮动价格。
那么,进入阶梯的水费究竟如何计算呢?假设用户A一家三口,1至9月份用水量累计为130立方米,那么A家就已经有10立方米的用水按4.5元/立方米计算了,如果10月用水量为14立方米,那么10月的水费就是14×4.5=63元;当A用户累计用水量超过180立方米时,超出部分就自然按照7.8元/立方米计算了。
市自来水公司提醒广大用户,要爱惜水、节约水、科学用水。如有供水用水问题可直接拨打市自来水公司24小时润泽供水服务热线2057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