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和规范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要求,10月13日,市环保局在全市召开工作部署视频会议。
会议传达并讲解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且细致地讲解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的有关法律、法规;还就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排污口规范化、设备的验收和备案、传输有效率的考核内容以及企业责任书的签订及设备核心参数的备案进行了说明。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环保部和省厅要求严格执法。同时,对当前的环境工作提出了四个要求:一是认清形势;二是明确责任;三是严格自律;四是强化监管。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责令检查,对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保证环保人员履职尽责,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推进工作落实,各司其职,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