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会计初级资格公告及考研确认通知(含唐山各院校)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10-19 21:5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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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考生:
现将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
2018年度全省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采取上机考试形式。

三、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以个人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人员交费成功后,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如有问题请与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处理,准考证打印开始后将不再受理。

五、报名时间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交费”方式(无需现场确认),网上报名交费时间为11月6日—30日。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订购教材和网上交费。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报名区域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区域应按以下原则进行选择: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6〕228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70元。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著,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订交费,考试辅导教材具体情况请见后期关于辅导教材的详细通知。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应按照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当地人事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请购买辅导教材的考生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快递公司可以联系到收件人),如有地址不详、电话不正确和不及时接听电话等情况导致无法及时收到教材的后果自负。

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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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唐山考研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考生要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唐山报考点公告和有关规定。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与相关证件(证明)一致,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在我市报名的考生除具备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驻唐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人户口在唐山的往届生;
  3.非唐山户口在唐山工作的往届生(现场确认时须持工作单位证明、人才市场存放档案的证明信等任意一项的证明材料,且工作单位必须与报名系统中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4.招生单位规定在我市报考点参加报名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在三天内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务必要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填报信息时注意以下几点:
  (1)毕业学校:必须与学历证书上的学校名称一致(包括更名的学校或独立学院)。
  (2)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要填写单位全称和详细地址,包括地市/街道/门牌号。
  (3)通讯地址:要填写能够接收信件的详细地址,包括地市/街道/住宅区/门牌号。
  (4)学历证书编号:以学信网学历证书编号(18位数字)为准,必须手工录入,不得复制粘贴,否则将丢失数字。2000年以前的学历证书,按实际编号填写。
  (5)学位证书编号:不是学历证书编号,二者不要混淆,务必手工准确录入。
  (6)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必须与报名所使用的学历证书的实际发放年月一致。
  (7)联系电话和移动电话:填写长期固定使用的电话号码,确保能够随时联系考生本人。不得填写临时电话号码。
  4. 网上交费。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确认时间:
  (1)应届毕业生确认时间为:
  2017年11月6日上午:唐山师范学院(非师范类);
  2017年11月6日下午:唐山师范学院(师范类);
  2017年11月7日:华北理工大学(非医学专业和非建工学院的考生);
  2017年11月8日:华北理工大学(医学专业和建工学院的考生);
  2017年11月9日上午: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2017年11月9日下午: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2017年11月10日:唐山学院。
  (2)其他考生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10日。
  2.确认地点:唐山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兴源道234号,友谊路与兴源道交叉口西行约300米路南)。
  乘车路线:20路、22路、46路、77路公交车德源里站下车西行约200米, 12路、38路、64路公交车凤凰世嘉站下车沿兴源道东行约100米。
  3.确认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生到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网上报名编号。
  (3)应届生:我市学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在我市实习的驻冀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我市报考,必须持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每考生一份证明信)。
  往届生:持毕业证或学位证,户籍在唐山的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在唐山工作且户籍在外地的往届生需开具工作单位证明、人才市场存放档案的证明信等任意一项的材料。
  5.报名信息确认现场将采集考生的指静脉信息,并在考生入场时进行查验。请考生在确认前登录“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仔细阅读指静脉采集方法和要求。
  6.为确保信息准确,请考生务必于现场确认次日,登录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再次核验考生姓名和照片是否为本人。如有错误,于11月11日15:00前,与唐山市教育考试院高研处联系核查,联系电话:0315-2821996。

  四、考前及考试相关要求:
  1.考生要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2.考生须在考试前三天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初试考点、考场及座位号。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的考生,于2017年12月21日15:00-17:00到唐山市教育考试院高研处查询该科目考试考点、考场、座位号安排及考试有关要求。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持户口本和户籍证明的不得进场考试)。
  4.在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考试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根据新的刑法修正案,对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纳入刑法范畴,请考生自重。为强化考风考纪管理,各级教育考试部门将采取多种措施,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违纪作弊行为。
  (1)初试考场均实施全程监控和录像。国家、省、市将对考试情况进行回放,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各考点将使用金属探测仪、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及所带的考试用品进行检查,对考生进行指静脉身份认证,并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无线耳机探测器,防范各类作弊行为;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计时用表入场考试;
  (4)试卷为一题多卷,考生不要轻信他人提供的所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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