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以税收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新的税收征管方式在我市地税系统推行。通过重点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等"四个转变",着力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本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管户制’,实行\'管事制’,打破原来\'保姆式’的管理方式,还权还责于纳税人。"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处长蒲志亭介绍说。
此次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遵从"服务+执法=遵从"的现代税收管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在保留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的前提下,各级地税机关依据纳税服务、基础管理、风险管理三类事项,分类重新界定机构和岗位职责,彻底打破原有"属地划片、分户到人、固定管户、各事统管"的税收管理员"管户"模式,逐步构建分类分级专业化管理体制框架。
同时,办税服务厅职能进一步扩大,纳税人申请的所有涉税事项统一归口到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实行"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下,税务干部和纳税人直接联系的纽带将被有效割断,不仅有利于降低税务干部的廉政风险,中间环节的取消也将使纳税人纳税成本更低。"蒲志亭介绍说。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在积极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等网络办税手段的同时,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网上申报(三方协议签订)开通、各类税收优惠备案、代开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发票、完税证明开具等涉税业务时,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均可现场办结,有效解决了多头跑、重复找等问题,到地税部门办事将更加便捷。
"全面推行税收风险管理是此次改革的核心。"市地税局税源监控局局长张庆欣介绍说,按照统一部署,市地税局将从申报纳税、税额确认、税款追征、违法调查、争议处理等环节入手,逐步建立与风险管理流程相融合的税收征管基本程序。
与之相适应,在明确征纳双方法律责任,突出纳税人自我评定,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基础上,全市地税系统进一步转变征管职能,对纳税人加强税法遵从度分析,将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于税收风险或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实施规范化、专业化、差异化管理。对无风险纳税人避免不当打扰,对低风险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对中风险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对涉嫌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
"风险管理理念的引入,彻底颠覆了原来的管理思路,从单纯紧盯纳税人的缴税义务,转变为同时注重税务机关的依法征税权,实现了从\'管所有纳税人’向\'管风险纳税人’、从盲人摸象向有的放矢的转变,真正构建了立体化、全闭环、持续改进的税收管理机制。"张庆欣说。
目前,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工作已于10月1日起在路南、路北等全市12个县区正式推行,并于明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