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杨国全团伙涉黑案件中27名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自2007年至今,犯罪嫌疑人杨国全、高荣光、高荣杰、杨其仲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朱振宝、姚荣川、冯志刚、杨连英等人在滦南嘴东、南堡一带海域,为非作歹,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渔业生产秩序,给国家海洋资源造成了重大损失。
唐山市检察院公诉部部长吕景利、侦监部部长陈志刚一行5人专程到该院指导案件的办理,提前介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此案涉案人员众多,人物关系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滦县院要与侦查机关密切配合;
二是加强专案力量,指定政治敏感性强、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干警办理此案。
11月8日,公安机关将杨国全团伙涉黑案件移送滦县院审查逮捕。滦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滦县院检察长董晓宇亲自上案,全程参与,抽调侦监、公诉、环检6名干警组成专案组,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经审查,该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伪证罪,串通投标罪等11个罪名。
最终,该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2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并追捕漏犯2人,追加认定犯罪事实13起。加之此前该团伙被逮捕的17人,以及市院指定该院审查起诉的4人,本案涉案总人数达48人。
下一步,专案组将全程跟进本案的补充侦查、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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