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是维护交通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有序的主要力量,本应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理解与支持。但近日,却发生了很不和谐的一幕:迁安一男子拒不配合交警工作,身陷囹圄。
2017年11月17日17时许,迁安市交警大队民警在市区交通局路口执勤时,因车流量较大,通行缓慢,执勤民警酌情采取临时断交通行的措施,实施疏导。此时,出租车司机杨某驾驶车牌号为冀BTC*25的出租车,不服从执勤民警指挥,企图强行通行,被执勤民警制止,并向杨某说明情况,杨某不服,与民警争执。此过程中,杨某对执勤民警进行恶语侮辱、谩骂,拒不配合交警工作,造成长时间交通拥堵,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公安交警的执勤执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驾驶人杨某涉嫌妨碍执行职务,被迁安市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金二百元的处罚。
目前,杨某已被行政拘留。
在此,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我们的交通更顺畅,请您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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