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12月7日,在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宣誓仪式暨初任培训班开班仪式上,63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这是我市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司法行政系统承担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职责的首次培训。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全新工作,市司法局根据《唐山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主动对接市人民检察院,及早谋划,认真落实,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经过前期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选任环节和程序,全市最终确定了63名人民监督员,任期为5年。这63名人民监督员来自于社会各界,其中既有律师、学者,也有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群众。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中央和省、市明确部署的改革任务,把选任管理职能从检察机关调整到司法行政机关,使人民监督员选用分离、管用分离,以回应社会对"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质疑,从而健全了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公信力。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发挥有效作用,为我市早日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