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山市政府获悉,截至今年11月份,唐山市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43.5%,超额完成国务院《大气十条》下达的目标任务。唐山市通过管控移动污染源、企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今年1至11月份,唐山市达标天数达到185天,位列全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第2位。 为解决钢铁企业的污染问题,唐山市今年对钢铁企业实施深度治理,45家企业实施了烧结(球团)烟气脱硝、湿法脱硫烟气“脱白”、燃气电厂脱硝、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措施。
唐山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建业介绍,环保部门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重型柴油车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对超标车辆现场处罚。“我们在物料运输量大的钢铁、焦化企业设置110个监控点,在唐山港两港区设置了4个监控点,利用门禁系统和号牌识别、车流量统计和尾气遥感监测科技手段监督企业错峰运输落实情况。”张建业向记者介绍,重污染天气发生过程中,唐山港两港区集疏运车辆禁止进出港区;市内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等重点用车企业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同时还实行了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11月份以后,北方地区迎来采暖季,这也是雾霾的高发季。为此,唐山市实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环保部门对36家钢铁企业环境治理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化采暖季错峰停限产要求,“一企一策”制定错峰生产措施,确保钢铁产能限产达到规定要求;对焦化、水泥等12个行业1661家企业制定错峰生产“一厂一策”,合理明确错峰生产要求,确保错峰生产措施的可操作性。
张建业介绍,对于各类违规行为,唐山市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唐山市完成4212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其中关停取缔2481家、整合搬迁4家、整治改造172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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