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两名酒驾男子分别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他们一个撞伤辅警,一个拒绝检查,均涉嫌或构成妨碍执行职务。
12月5日,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在滦海公路设置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14时50分,一辆面包车驶来,见到前方有交警执勤,掉头就往回跑。此时,交警在来路上还设有两处执勤岗。第一道岗拦截未果,第二道岗拦截时,此车撞倒辅警王猛,致其受伤。
面包车停下后,驾驶人跳车就跑,被赶来的民警、辅警控制。交警部门当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王猛被120急救车送医,交警对驾驶人史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处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此外,该驾驶人因涉嫌妨碍执行职务,被警方刑事拘留。
无独有偶。12月2日晚,迁安交警大队出动80名警力,设立6个执勤点开展统一查处行动。20时40分,一组民警在对一辆皮卡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面部泛红,有酒驾迹象。然而,车内驾驶人拒绝酒精测试,并锁住门窗,不断拨打电话,任凭民警怎样劝导、警告都置若罔闻。
如此僵持至22时许,民警劝说无果,叫来拖车将皮卡车拖至停车场。直到此时,驾驶人田某才被迫下车。经检测,此人为酒后驾车。除面临酒驾违法处罚外,田某已构成妨碍执行职务,被迁安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处罚金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