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聚焦农村道路
当前,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正在深入开展之中,农村道路是此次活动的重点整治部位之一。近日,滦南交警大队根据相关部署,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查处行动,严查涉农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其间,数辆超限拉载鸡笼、草帘、稻草的农业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
上午10时许,滦南交警大队民警在滦海公路设置检查点,对往来车辆逐一筛查。此时,执勤民警突然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称一辆夏利轿车涉嫌逾期未年检,通报执勤民警予以拦截。接预警后,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展开布控,后成功将沿滦海公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嫌疑车辆控制。经查,该车2014年7月底最后一次参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至目前已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属于报废车辆。民警依法将此车扣留,同时表示,该车驾驶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民警正在有序盘查过往车辆时,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远远停在路边很长时间,形迹十分可疑。执勤民警随即驾车来到该车附近,将此车拦截并带至检查点。该车装载了大量鸡笼,堆叠如一座小山。经询问,该车驾驶人称见前方有交警执勤,知道自己车上拉载大量鸡笼,担心被处罚,就将车停在了路边。民警现场对该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1分。
11时许,一辆由北向南拉载草帘的农用三轮车和一辆由南向北满载稻草的农用车被执勤民警相继查获。经查,两辆车所载货物长度、宽度、高度均超过了相关规定标准。同时,民警还发现,拉载草帘的农用三轮车存在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情况;拉载稻草的农用车系拼装车。民警表示,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1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驾驶拼装的第二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强制报废。两位驾驶人将分别面临相应处罚。
从滦南交警大队获悉,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开展以来,该大队全警投入,按照"网格状"交管模式,密集开展查处行动,广泛开展源头排查行动,已取得初步战果。截至12月14日,该大队已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80起,其中酒驾67起(包含醉驾2起)、毒驾1起、涉牌涉证319起、缉查布控预警查处216起、大货车野蛮驾驶145起、超载超限57起、超员6起。下一步,滦南交警将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严格依法从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