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张怀平 李跃安) 日前,滦南县交警大队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开出一张史上最严厉罚单。
12月25日,按照上级关于交通秩序大整治的统一安排部署,滦南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在滦海公路收费站执勤,在执勤过程中,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Q*****的中型自卸货车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对此车辆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持C1驾驶证驾驶一类机动车与准驾车型不符;且变造使用他人的B2机动车驾驶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准驾车型不符罚款1000记12分,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记12分,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罚款200记12分。李某被处罚款3200元、记36分,并处15日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