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编办唱响改革主旋律,奋力拓展"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强市"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同时,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控编减编、打造"阳光下的云上编办"试点等重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
攻坚克难 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市级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精简人员编制任务提前完成。机构编制做减法,机关效能做加法。市直66家参改部门共精简编制574名,精简比例达到15.51%;内设机构共精简136个,总体精简比例达到20.76%;科级领导职数共精简324名,业务人员占比明显增加,实现了干部队伍的精干高效。对66家参改部门的内设机构职责进行调整,确保改革期间各单位工作不断,履职履责不缺位。按照"充实基层、加强重点领域"的要求,从精简收回的编制中,分配14个县(市、区)行政编制283名、事业编制122名,分配35个市直部门行政编制121名、事业编制20名,对44个部门和单位75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受到省编办的通报表彰。
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市级改革试点扩面工作年度目标提前完成。在总结借鉴三屯营、鸦鸿桥两个省级试点镇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全省创造性地开展了市级经济发达镇试点扩面工作,遴选了经济较为发达、人口较为集中、距离城区较远、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迁安市马兰庄镇、遵化市建明镇、滦县茨榆坨镇、玉田县窝洛沽镇4个经济发达镇开展市级试点扩面工作。全部完成4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扩面工作实施方案批复,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政府治理结构,努力建成现代新型城镇。
市、县环保机构垂管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将丰南区、遵化市、迁安市等9个县(市、区)的环保局机构编制统一上收,由原县级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市环保局分局,共上收行政编制98名、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370名、财政性资金零补助事业编制285名。为市环保局增加行政编制8名,实现两级环保机构共增加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事业编制105名。通过改革,形成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大力推进一个行业一支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由24个规范为16个,减少8个。14个县(市、区)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全覆盖的基础上,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公共卫生、商务、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行业综合执法,共组建了39个行业执法机构,比试点前的156个(包括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减少了117个,实现了"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目标。
突出重点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圆满完成。将市发改委等22个部门和单位的197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直接实施,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局在省要求时限内全部提前挂牌运行,实现了"四到位",即"三定"规定印发到位,领导班子配备到位,事项划转到位,人员调整基本到位。通过改革,真正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
市本级自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提前完成。市本级主动下放、取消调整81项市政府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向县(市、区)下放23项,取消9项,调整49项,并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网公布。3年来,市本级累计自行下放和取消行政权力事项145项,其中向县(市、区)下放74项、取消22项、调整规范49项。市级权力事项由4227项削减到1819项,减少2408项,精简比例为57%,成为全省自行下发权力事项最多的设区市,释放了改革红利,减轻了群众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
完成上级衔接取消下放行政权力和中介服务事项工作。顺利完成了两批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衔接工作,共衔接取消39项、衔接下放1项。共衔接取消下放两批国务院、省政府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3项,对应取消41项、调整2项。截至目前,市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45项,纳入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程序的技术性服务事项16项。
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晒出"六张清单"。在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先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六张清单",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前,已经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服务清单体系,为群众提供合法、公平、公正的优质服务。
减证便民行动成绩明显。在前期全市共梳理各类证明事项108项,其中取消91项,保留17项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梳理汇总各类证明事项95项,初步计划保留88项、取消7项,凡是没有政策法规规定依据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均要取消。
推进"放管服"专项清理成效明显。全市共梳理出"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2431件,去年9月底全部完成了整改任务,起到了祛病强身、破障清淤作用,进一步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
统筹兼顾 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国家级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市本级和迁安市、迁西县)157个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505项。对市县两级级共157个单位进行改革,其中65个只转职能不转机构,42个职能整合到主管部门转为内设机构,3个保留职能单独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市旅游局拟组建旅游委、迁西县旅游局、迁安市科技局)。通过置换增加行政编制262名,同时核减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93名。目前,此项工作已接受中央编办的验收。
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及时完成了市直13所公立医院人员使用控制数核定备案批复工作,收回公立医院空余编制2011名,会同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制定改革配套政策,于去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了编外人员向控制数过渡工作,全市共向控制数过渡人员7402人。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成效显著,走在全省前列,省编办给予高度好评。
市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圆满完成。围绕"两减一补两结合"(减少事业单位数量和事业单位编制;补充加强重点领域;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与消化超编人员相结合彻底解决超编问题)的改革任务,集中精力抓落实,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共减少事业单位237个,其中市本级减少50个。除高等学校、中小学、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纯公益性科技文化事业单位外,全市共精简事业编制7918名,精简比例14.05%,其中市本级精简3083名,精简比例16.6%。将编制向重点领域和基层倾斜,补充加强涉及民生和稳定的重点领域编制1247名,充实各县(市、区)420名。通过此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进一步整合了资源,精简了机构编制,消化了超编,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积极申请并获批省级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将4个主管部门7个事业单位承担的所有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了唐山市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为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本级强制性和公益性检验检测以及县级不便于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整合后检验检测专业性更强,人员、设备统一管理使用,资源共享,减少重复投资,将为做大做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不分"(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会不分)专项清理效果明显。共自查自纠"三不分"问题1686件,于去年9月30日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创新管理 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规范。市编办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严控编制和人员的通知》《关于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
控编减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市机关事业在编人员较2012年底减少16557人,其中财政供养人员减少11455人,实现了财政供养人员大幅度减少。通过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严把进人总阀门、在编制总量内进行调剂等多措并举消化超编,实现了市、县两级机关事业单位整体不超编,每个单位不超编。
打造"阳光下的云上编办"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以中央编办机构编制云平台为依托,在全市范围内打造"阳光下的云上编办",探索建立用数据决策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先后4次在全国机构编制信息化培训班上介绍经验,省编办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并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围绕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机构编制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效果明显。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