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市民政局及时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积极加强工作督导,顺利推进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目前全市238个乡镇(街道)全部设有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民政助理,全市5833个村(居)全部设有民政服务站,并明确了民政专干和协理员。
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召开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会议,动员部署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唐山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等3个文件,并和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了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服务机制、服务职能、基础建设以及组织保障方面的内容。
督导工作成效明显。组成4个督导组,深入县区进行现场指导。各督导组以每两周督导一次,每个县(市)区每次重点检查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重点检查2个村(社区)的方式展开督导工作;分析解决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深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针对性指导;组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相关工作知识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培树样板,典型引路,开展经验交流工作,将典型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工作机构建设和配备民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基础建设,在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方面成效显著。目前全市238个乡镇(街道)全部设有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民政助理;5833个村(居)全部设有民政服务站,并明确了民政专干和协理员。我市乡镇(街道)成立民政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机构234个,较去年初增加了2个;村(居)委会成立为民服务站5425个,,较去年初增加了1705个;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较去年初增加了163人,村(居)委会配备民政协理员,较去年初增加了214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