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有权要求继子尽赡养义务吗?
李先生10岁时,父母离婚,其与母亲一起生活。后母亲再婚,李先生与母亲、继父及继父的儿子一起生活。李先生的母亲去年去世,继父身体越来越差,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其亲生儿子照顾不多。李先生问,继父是否有权要求他尽赡养义务?
河北正一律师事务所冯恩辉律师说,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李先生在母亲与继父结婚后,直至成年一直由继父抚养、教育,已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相应地对其有赡养义务。若李先生和继父的亲生儿子均不承担赡养义务,继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人向其支付赡养费用。
于季男 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