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两车剐撞的交通事故时,发现一名驾驶人系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此人已被取保候审。
当天23时20分许,在华岩路与翔云道交叉口南侧,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红色别克轿车在变更车道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灰色别克轿车相剐撞。事故中,两车轻微受损。
接报警后,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在询问当事人过程中,民警闻到红色别克轿车驾驶人满嘴酒气,存在酒驾嫌疑,遂对其进行采血检验。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48.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事故处理民警经勘查认定,红色轿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此外,该名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尝此苦果,红色别克轿车驾驶人后悔万分。他说:"酒后千万不能开车,醉驾的违法成本太高,代价太大了,小事故摊上了大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