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上午,我市召开市中心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动员会,部署下一步工作,全面推进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实施方案的落实,为百姓撑起食品安全的蓝天。
会议指出,餐饮类小摊点业态规模虽小,但数量多、分布散、就餐人群广,食品安全隐患突出,市中心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摸清辖区内餐饮类小摊点底数和现状,结合实际划定集中经营区,实现实名制管理,对一些乱停、乱摆、乱设的小摊点坚决予以取缔。
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好"两禁止两规范"具体细则要求,市中心餐饮类小摊点禁止向顾客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要规范餐饮具管理,各餐饮类小摊点必须使用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单个封闭的集中式消毒餐饮具),食品相关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使用后的餐饮具必须集中整齐摆放,坚决不允许未经清洗消毒二次使用;同时,规范餐饮类小摊点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退路进店经营。
会议强调,春节将至,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食安办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市中心四个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从我市召开的推进市中心区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协调调度会上获悉,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即日下发《进一步推进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禁用塑料袋套碗、无消毒设施小摊点经营,重拳整治街头路边餐饮小摊点食品安全。
实施方案指出,近来,我市餐饮类小摊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餐饮类小摊点落实"两禁止两规范"要求不到位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为提高餐饮类小摊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降低食品安全风险,要全面推进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落实,即:禁止向顾客提供一次性木质筷子;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套碗出售食品。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要规范餐饮具管理,必须使用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同时,规范餐饮类小摊点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退路进店经营。力争2018年年底前,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丰润区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实现常态化管理,其他县(市)区主城区全面展开。
实施方案指出,自今年2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集中攻坚阶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对辖区餐饮类小摊点进行摸底排查、全面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迅速推进餐饮类小摊点"两禁止两规范"落实,加强对餐饮类小摊点的现场培训指导,促使其自觉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要加大对餐饮类小摊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和对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性抽检的密度和力度;加大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城市管理,确保餐饮类小摊点在规定的时间划定的区域内依法依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