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每年个人所得税申报之时,近日,市地税局温馨提示:如果您在2017年的年所得超过12万元,那么请于3月31日前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不等于再收一次税,只要纳税人2017年年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市地税局相关人员介绍,年所得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义务,可以理解为纳税人就上年度所得向税务机关声明,告知税务机关"我取得了这些收入,并已按规定完税"。
这项申报起到了拾遗补漏的作用:少缴的税可以补缴,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而多缴的税还可以确认并退税,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据悉,我国自2006年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以来,今年已是第12个年头,申报人数逐年递增。2017年我市自行申报人数达到1万余人。
在申报方式上,纳税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网上申报、上门申报、邮寄申报三种方式完成申报。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晓悦 石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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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所得如何计算?
年所得12万元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11项所得合计达到或超过12万元。这11项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