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不当“特殊党员”
tangshan 发表于:2018-1-24 11:0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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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浩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支部同志一起交流发言。这是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具体体现。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注重党的组织生活和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和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一个法宝。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必须解决党的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以及表面化、娱乐化、形式化问题;要围绕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贯穿组织生活始终,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引导党员时刻牢记党员身份、提高党性修养。
应该看到,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方面总的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常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很少参加支部或小组的组织生活。"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这是十届市委巡察工作在部分市直单位发现的问题,还有的党员担任领导职务后,认为参加了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学习和会议等活动,就不必再参加或很少参加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成了"特殊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到下级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这是中组部关于2017年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是党的一项制度。在党内,不管职务高低,相互间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正如小平同志说的:"应该有那么一段时间交交心,相互批评批评,有意见就讲,真正造成一个好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空气。"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以普通党员身份,同其他同志一样,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从实践看,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无论是对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还是增进同志间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级关系,以及增强党组织的活力,都有重要意义。因此,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论在哪个岗位,从事什么职业,都不能忘记自己的"普通党员"身份。近期,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安排部署,市直各单位都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希望每名党员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端正态度,严肃认真,按照王浩书记指出的"支部建设必须过硬、政治建设必须过硬、理想信念必须过硬、作风建设必须过硬、能力素质必须过硬"的要求,查找存在问题、明确措施目标,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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