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法院完成司法救助第一案
环网 发表于:2018-1-26 18: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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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家庭感受浓浓司法为民情怀

高新区法院完成司法救助第一案

  "如果不是法院给我司法救助,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当事人刘某从法官手中接过救助款,哽咽着表达谢意。这是高新区法院司法救助的第一案,仅10天时间,被救助人刘某就拿到了救助款。
  2015年7月,张某家里的煤气罐突然泄漏,其母亲和女儿找到邻居刘某帮忙处置,由于缺乏经验,处置过程中不幸发生煤气燃爆,刘某被大面积烧伤,其母亲和女儿亦被不同程度烧伤。张某先后为刘某支付医疗费17万余元,为其母亲和女儿花费医疗费4.8万余元。经鉴定,刘某构成六级伤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因后期治疗所需大量费用,双方均无力承担,协商未果,刘某遂将张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7万余元。主办法官认为,刘某遇到紧急情况时,不顾个人安危,帮助张某排除险情,但刘某也有处理不当之处,经调解,张某需再给付刘某5万元赔偿款。
  2017年6月初,由于张某剩余3万元赔偿款未给付,刘某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实,张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未能执行。为了解实情,主办法官走访了张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到张某为给刘某及母亲和女儿治病,借有大额外债,不久张某母亲因伤病去世,女儿双腿被烧伤无法参加工作,在赔付刘某2万元后,以务农为生的张某难以支付后期治疗费用,一家人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另一方面,刘某家庭并不宽裕,被烧伤后也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同样面临严峻考验。
  为弘扬中华民族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在主办法官的引导下,张某于2017年11月中旬,向高新区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以最快速度进行办理,在高新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仅用10天时间就把救助款送到了刘某手中,及时帮助双方缓解了生活困境。
  一场意外事故,给两个家庭造成了伤害;3万元救助款,让两个家庭感受到了法院司法为民的情怀,让这个冬天不再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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