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省纪委监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见效。
通知指出,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之后的第一个春节,也是省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个春节,做好今年春节期间的明察暗访工作具有鲜明的示范导向作用,对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春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纠正“四风”工作作为检验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一次具体行动,精心谋划实施,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针对春节期间易发多发问题,通知重申和强调“十个严禁”:
☛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娱乐活动等服务性安排;
☛ 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和高档酒水、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 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宴请;
☛ 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 严禁违规购车、换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
☛ 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在严肃查纠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的同时,要着力发现和纠正在忠诚担当、调查研究、服务群众、项目建设、会议文件、决策部署、总结工作、履职尽责、反映情况、作风纪律,特别是扶贫领域和下访接访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外,要注意发现城乡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通知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高发现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要综合运用实地查看、检查相关记录、调取相关票据、查阅底账底票底单等机动灵活的方式开展工作,善于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手段,发现数字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
要针对查办“四风”问题的特点,注意及时固定证据。
要扩大明察暗访范围,在加大对问题易发多发部门、行业、领域、环节检查频次和力度的同时,加强对以往容易被忽视地方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力求不留死角和盲区。
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及时形成震慑。
明察暗访中,要坚持依纪依法、文明执纪,严守安全底线,严禁采取超越权限的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坚决避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坚持刀刃向内,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要将通知精神及时向所在党委(党组)汇报,提醒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