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保证在征收、补偿活动过程中被征收人利益,路南区人民政府现公布《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公告2018年第1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及城市南拓发展战略的需要,为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切实保证在征收、补偿活动过程中被征收人利益,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现将《路南区城南经济开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非住宅)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根据行政区划向所在镇政府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3月9日。
(二)三种反馈意见方式: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稻地镇人民政府lnqddzcjb@163.com,标题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内容中注明建议人及联系电话;
2、直接到稻地镇人民政府向工作人员反馈书面意见(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稻地镇人民政府,信中注明建议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信封上标题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
(三)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稻地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超、岳会颖;办公电话:8555066。
路南区征收办监督电话:2205133、7773316
来源:路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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