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民盟唐山市委提出《关于加快处理我市房产遗留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的提案。
提案中提到,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对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拉动全市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如建设功能调整、规划变更、道路建设、建设单位撤销、破产以及欠缴税费、未办理规划验收、存在违规行为等,造成我市部分群众购房后多年无法办理产权证,使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并影响了购房人的户口迁移和子女上学等。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影响了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
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是关系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大事,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处理好房产办证遗留问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要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加快解决我市房地产遗留问题,认真回应群众的关切,维护百姓切身利益。针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要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的申请主体,将权利人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和权籍调查工作同步进行,以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依规、分类指导,公开公正、解决问题为原则,坚持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与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相分离,切实解决好影响房屋产权登记发证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加快处理遗留问题进度,尽快为相关群众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同时,政府主管部门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加强履职执法,及时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制约开发商不得挪用、占用业主已全额缴纳的办证费用而长期拖延办证,杜绝业主办证费被"私吞""挪用"等违法现象,依法监管约束开发商必须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的法规以及《司法解释》规定,限期完成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并交付业主。指导国有控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证方面起到表率作用,带动各类所有制开发商依法开发、依法办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