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不劝开车的人喝酒不坐喝酒人开的车
2018年2月19日(正月初四)下午15点07分许,唐山交警西外环高速大队巡逻至西外环高速机场收费站附近时,发现白色小轿车停在高速应急车道上,执勤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
执勤交警发现司机赤裸上身靠在驾驶座位上正在酣睡,经执勤交警反复敲打车窗,才叫醒该司机。打开车门后,车里散发出浓重的酒味。
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司机中午在家庭聚餐时,因与家人发生口角,带着女儿赌气开车出门,因酒后犯困,将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后在车内睡觉。
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回西外环高速交警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60.8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