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牢固树立保红线、保发展、保权益意识,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生态国土、法制国土建设,严格落实资源保护责任,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开展耕地保护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十二五"期间26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完成验收220万亩。着力推进"十三五"期间9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676.7万亩,超额完成省达任务。积极开拓思路,挖掘资源潜力,大规模、大力度开展土地整治专项行动,全年累积验收入库1.4万亩,为重点项目用地报批奠定了坚实基础。
加大矿山环境整治力度。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省达67家停产整治矿山已全部停产到位,省达7家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修复绿化工作全部完成。市政府确定的147家采石场整治任务,已配合环保部门实施验收57家,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13家矿山正在积极推进。积极推进矿山减量化管理,全年共办理整合区采矿权登记4个,注销原有采矿权17个。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工作,重新修订了国土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进一步加大露天矿山开采监管力度,确保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着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全力做好配合和接受国家海洋督察工作,立行立改督察发现问题,广泛宣传海洋督察工作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国家海洋督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转变海洋管理理念,将海洋管理工作重点从保护与开发并重,全面转入生态保护优先。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印发了《唐山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和《唐山市海洋灾害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完整的海洋管理与保护规划体系。深入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修复,投资8.7亿元实施9个海域海岛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实现了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提升。持续开展全市海域环境监测及特定海域24小时水文、气象、水质自动监测,及时发布年度海洋环境公报,及时发布海洋环境预警预报,切实防范海洋灾害。
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违法占地整改率在全省排名前列。部署开展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积极督导各县(市)区查处整改违法用地。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全市国土系统累计出动1966人次,巡查矿山746处(点),查扣违规矿山生产企业开采运输设备54台辆,拆除捣毁非法生产设备34台套,有效震慑非法采矿行为。组织开展了钢铁煤炭行业国土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违法用地钢铁企业35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