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七晚上饮酒 初八早上被查
一驾驶人因"隔夜酒"被交警查获
一驾驶人正月初七晚上喝了些白酒,初八早上驾车上路,被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拦下,经检测其仍达酒驾标准。
2月23日8时许,交警三大队民警接缉查布控系统预警,称一辆通过建华桥岗卡口的白色斯柯达轿车涉嫌逾期未年检,正由西向东往冶金矿山方向行驶。根据预警,民警立即在建华东道与缸窑路交叉口(冶金矿山岗)布控,在岗口部署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
成功拦下此车后,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此人一直以在车内寻找驾驶证为由,拒绝打开车门,而且神色慌张,双手微颤,口中一直咀嚼口香糖。凭借以往经验,民警察觉此人情况异常,在贴近驾驶人位置后,从车窗缝隙处闻到一股酒味,此人存在酒驾嫌疑。
民警随即拿出酒精测试仪,要求该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该驾驶人神色紧张,声称自己没喝酒,拒绝测试。经民警耐心工作,该驾驶人最终接受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6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该驾驶人承认其前一晚喝了些白酒,没想到第二天早晨还是酒驾。
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另对其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