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0日,在唐山市国土资源局或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举行新一轮土地拍卖活动。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类型均为商业用地。其中,1宗商业用地系原冀东水泥集团水机技校地块,位于银河路以东、公交银河路首末站以南、大庆道以北区域,面积12604.32平方米,该宗地楼面地价起始价218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增价幅度10元/平方米。另2宗商业用地位于开平区。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 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 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在唐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 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在国税地税等部门有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的当事人及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 目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 设。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 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 文件。
五、获取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上表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 的,出让人将在2018年4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 现场。
2、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 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及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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