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公务案,违法人徐某某被依法处理。
3月15日7时许,滦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205国道滦县段,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依法对过往大货车进行超载、超限检查时,发现一辆大货车有超载、超限的嫌疑,要求其司机将车辆开至卸载点例行检查,这时司机打了一个电话,随后来了一位自称是车主的50多岁男子,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
新城派出所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了解,该男子叫徐某某,是唐山市古冶区卑家店某村人。徐某某拒不配合并继续阻挠执法,致使205国道堵车一个多小时,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行驶。
该所民警对徐某某进行多次劝阻无效后,将徐某某控制并口头传唤至新城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随即对现场当事人、录像等证据进行调查取证,经讯问,徐某某对以上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徐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