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在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宣传动员暨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推进会议上获悉,我市2018年立法计划共确定了立法项目14个,其中正式项目4个,预备项目5个,调研项目5个。
据介绍,唐山市2018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为:制定《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改《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制定《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预备项目为:修改《唐山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制定《唐山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所管理条例》、制定《唐山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唐山市港口建设管理条例》;调研项目为: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条例》、制定《唐山市近现代工业遗产保护条例》、修改《唐山市农药经营管理办法》、修改《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制定《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
为确保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有序推进,我市将着力解决立法效率问题,在提高立法时效上下功夫,开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另据了解,我市从3月开始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我市现行有效的32部地方性法规,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方面。加强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深入推进这些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加强法治唐山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