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战果
打掉各类团伙103个 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41起
记者从3月28日我市召开的向省督查组汇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会议上获悉,按照中央、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我市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除恶务尽的方针,紧紧围绕10类涉黑涉恶打击重点,宣传、摸排、打击、深挖多措并举,不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取得阶段性成果。
自1月23日以来,我市共打掉各类团伙103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涉恶团伙21个,一般团伙80个;破获涉黑涉恶案件2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46人;逮捕238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件159人,进入审判程序8案18人,判处案件12件23人。
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市直政法部门联合发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发放张贴11万余份。借助各种媒介加强宣传造势,引导群众参与,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全市共出动宣传车300辆次,发放宣传材料28万余份,悬挂标语条幅2.6万余份,利用新闻媒体滚动播放14.5万余次,营造了强大的宣传热潮。
狠抓线索摸排,全面核查规范。按照"排查梳理一批、从已结案件和在办案件中倒查一批、明察暗访发现一批、发动群众举报一批"的要求,建立了线索摸排数据库,定期要账,督促落实。制定了《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移交工作暂行规定》,对各地线索核查移交工作进行全面规范。目前,全市共摸排线索231条。
加强统筹协调,突出打击重点。发挥市县两级扫黑办统筹协调作用,目前已挂账督办重点案件4件。发挥公安部门主力军作用,以重点带动一般,采取异地用警等手段,重拳出击,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一案三查",深化拓展战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求,坚持"一案三查",全面深化战果。
市纪委监委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摸排力度,从纪检和公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10个工作组,运用大数据从线索库调取相关信访线索,并组织对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扶贫攻坚、"三资管理"、惠农资金等领域查找涉黑涉恶线索;结合组织部门对全市5450个行政村、27955名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同步摸排深挖,并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纳入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和巡察工作内容。加强协作配合,建立了政法、纪检部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移交反馈、案件快查快结、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目前已收集相关线索54条,对与黑恶势力有勾结、有关联的26名公职人员立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