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是我市"十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构建具有唐山特色的现代化工业体系支撑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市财政整合7.8亿元财政资金,全力支持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
一是支持海洋经济和临港产业发展。安排资金41500万元,加快唐山港京唐港区、曹妃甸港区航道续建工程,实施航运保障体系建设和维护,不断完善港口功能。安排资金13500万元,支持港口集装箱运输业发展,推动建设综合贸易大港,建设中国海监唐山维权执法基地,加大肉牛和木材等进口,促进临港产业加快发展。二是支持项目建设和产品质量提升。安排资金3500万元,支持对新兴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示范应用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进工业设计产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安排资金2209万元,支持企业争创省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促进更多企业上市,推动唐山产品向唐山品牌、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迈进。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突起。安排资金7190万元,支持引进、奖励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奖励技术创新企业、科技创业创新服务平台,鼓励企业提高科技研发投入,引进转化技术和科技成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团队购买科技服务。统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资金7600万元,重点支持全市7个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和示范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四是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和营商环境改善。安排资金1500万元,支持人才引进和交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安排资金1141万元,对创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奖补,支持名师工程、名医名护评选等。同时,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力,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营造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 |